关于任免赵伟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08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12:16 |
名 称 | 关于任免赵伟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 号 | 阿政干字〔2022〕2号 | 主 题 词 | 任免 职务 通知 |
来 源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贺露仁同志任阿图什工业园区招商发展局局长;
周广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李玲同志任市国有资产运营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阿布拉江·吾慢尔同志任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预防保健)中心主任;
吴伟同志任市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
马木提江·艾尼同志任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伟同志任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上阿图什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秦定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上阿图什镇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燕伟同志任市公安局帕米尔路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松他克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于江同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木合塔尔·买买提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邵文鹏同志市公安局帕米尔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木太力甫·阿布都热合曼同志市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免去朱小军同志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注明试用期一年的马木提江·艾尼同志试用期从2022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3日。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胜任现职,正式任职;若不胜任,免去其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相应工作。贺露仁、周广涛、李玲、阿布拉江·吾慢尔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月起计算。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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