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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办理流程

索  引  号 ATS055-2021-000008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名        称 低保申请办理流程
成文日期 2025-01-05 00:00 发布日期 2025-01-05 12:56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光明街道 发布机构 光明街道

1.申请低保的辖区居民需先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手写书面申请、申请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申请家庭成员全家福五红底照片、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疾病诊断书等相关材料,均为一式三份),申请时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必须是户主,以居民户口本所有落户人数为准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必须是阿图什本地户口且迁入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

2.由社区领导及低保干事组成的入户调查组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如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由社区出具《光明街道辖区居民申请低保退回单》,与申请材料一同返还申请人手中,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如符合条件的,社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和新申请人员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登记表(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登记表(二)》,均为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上报到街道社会保障科进行审核。

3.由街道领导和社会保障科干部组成入户调查组深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入户调查,如发现申请人虚报瞒报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所在社区,由社区负责向申请人做出解释;确实符合条件的,由街道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相关申请档案资料一同上报到市民政局审批。

4.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街道上报的新申请人员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为新申请人员的30%,确实符合条件的,纳入到低保享受范围。

5.社区与纳入低保范围的居民签订《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6.制作低保金发放名册,核准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低保资金转入光明街道。街道做好低保金发放准备后即可通知低保户到各社区领取低保金,并发放低保证。低保金一般为一个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各社区要及时做好低保系统的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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