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0696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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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哈拉峻乡 党委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10:44 |
文 号 | 〔〕哈党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19:26 |
发文单位 | 哈拉峻乡 | 发布机构 | 哈拉峻乡 |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党委班子工作分工
(2022年2月)
为充分发挥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有关规定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有关要求,按照“党委职责不漏项、党政工作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使每名委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哈拉峻乡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1.孙凯 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盘工作。
2.甫拉提·买买提汗 乡党委副书记,兼任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3.李军山 乡党委副书记,兼任乡政法书记、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4.王彦超 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协助孙凯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站。
5.唐努尔·依扎克 乡党委副书记,协助孙凯同志抓好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6.买买提托合提·马坎 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7.买买提明·努尔 乡党委委员,兼任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工作。
8.高涛 乡党委委员,兼任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
9.肖州华 乡党委委员,负责妇联、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10.葛飞 乡党委委员,兼任党建办公室主任,分管党建办公室。
11.买买吐尔地·卡斯克 乡党委委员,负责政协等方面工作。
12.鲁刚 乡党委委员,兼任纪委书记、阿图什市监委派驻哈拉峻乡监委办公室主任,分管派驻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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