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住建局
来源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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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图什市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政治、管理、墙体材料的革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机构编制设置、人员及增减变动情况
1、阿图什市住建局是独立核算事业机构,内设内设6个职能科(室)包括执法局、住房保障办、城镇档案馆、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局办公室、建筑企业劳保统筹站等,下属有阿图什市房地产管理局、阿图什市城市园林管理局、阿图什市环境卫护局、规划局等4家二级单位,2016年人员编制数为18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0名,参照公务员编制61名。
2、年底在职人数158人,事业在职人数158人,退休8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图什市住建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阿图什市住建局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部门决算。
二级单位包括:住建局本级,规划局,房产局,环卫局,园林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图什市住建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阿图什市住建局部门本级决算。
二级单位有:住建局本级,规划局,房产局,环卫局,园林局。
纳入阿图什市阿图什市住建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阿图什市住建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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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图什市房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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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图什市环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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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图什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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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图什市园林局 |
二、阿图什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三、阿图什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决算数65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132万元,减少3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局管理,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64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3861万元,增长3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局管理,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本年度结转和结余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导致结余资金增加。
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522万元,部门收入为6501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79万元,增长85%,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年初预算支出为3522万元,部门支出为645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31万元,增长83%,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合计为6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132万元,减少3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局管理,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522万元,部门收入为6501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79万元,增长85%,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支出决算6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4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按功能分类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1万元,2120101城市社区管理1548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清理事务支出2659万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220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21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6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支出为3522万元,部门支出为645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31万元,增长83%,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结转和结余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导致结余资金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8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45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2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购置五辆执法车。
培训费支出决算数1.3万元,与上年度增加0.5万元,增长63%,增加原因为垃圾处理培训项目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度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1、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522万元,部门收入为6501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79万元,增长85%,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年初预算支出为3522万元,部门支出为645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31万元,增长83%,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
本年度收入决算数65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4132万元,减少3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局管理,所以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支出决算数64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3861万元,增长3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归入社保局管理,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为3522万元,财政拨款部门收入为6501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79万元,增长85%,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522万元,财政拨款部门支出为6453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2931万元,增长83%,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追加城市路灯,城市亮化,租赁补贴等费用。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94万元,与上年度增加1406万元,增长6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环卫局垃圾处理车辆经费增加。
4、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12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111万元,固定资产为7176万元,其中:房屋12580平方米,价值880万元,共有车辆为42辆,价值691万元。其中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为5606万元。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5、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1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项目资金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2015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2016年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当年拨付的铁路项目前期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退牧还草工程前期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类)01(款)01(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212(类)01(款)99(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类)02(款)01(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类)03(款)99(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类)05(款)01(项):指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