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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0-19 16:39 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整合执法力量阿图什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理解《通知》,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有关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整合执法力量的要求。

二、制定依据

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三、制定过程

202310月上旬,阿图什市委编办根据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草拟了《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初稿,并多次对通知进行了修改。从10月上旬开始,《通知》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针对广大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细化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通知》经报请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至市直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此次职权下放共涉及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卫健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7个市直部门的32项权利,向全市7个乡镇下放职权29项,向3个街道办事处下放职权32项。

《通知》主要市明确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由原县级实施主体的职权,下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比如:市水利局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条件取水的处罚12项职权,市农业农村局的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3项职权,自然资源局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处”1项职权,住建局的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12项职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2项职权,卫健委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处罚”1项职权,交通局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处罚”2项职权

为确保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通知》规定了指定管辖权。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需要回避、或不宜本级管辖的,可以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定原下放职权的市执法部门管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可以指定原下放职权的市执法部门管辖。

政策解读主体:阿图什市委编办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李素琴(阿图什市委编办主任)

日常解读人:刘佩(阿图什市委编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0908-422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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