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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受理条件?

来源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 发布时间 2025-09-17 17:29 阅读

对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吸纳职工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入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月平均工资在2000-3000元(不含3000元),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月平均工资3000元以上(含3000元),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予补贴。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吸纳职工稳定就业满1年的,按照此政策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在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新疆籍职工,从第二年开始每稳定就业一个月,每月给予100元的补贴;从第三年开始,每稳定就业一个月,每月给予200元的补贴。补贴至个人,补贴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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