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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建)

来源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0-21 16:21 阅读

事项名称

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建)

实施机关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人、抵押人需在上面盖章、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抵押权人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在我中心备案过的抵押权人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注销证明);

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13:30:00 下午 16:30:00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14:00:00 下午 16:00:00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 41、43-45号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方式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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