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证登记
来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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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补换证登记 |
实施机关 |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申请书(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监护人可以提交未成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父母作为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士官提供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权利人委托他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提交代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宗地图 4、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年审通过)。证遗失的,提交公告作废的报纸(需作废公示15个工作日)。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至13:30:00 下午 16:30:00至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至14:00:00 下午 16:00:00至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 41、43-45号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
咨询方式 |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楼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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