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2年专题 > 不动产专题 > 我要问 > 办理要件 > 转移登记
  3. > 正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公证继承(双证齐全及不动产权证、纯土地))

来源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0-21 21:47 阅读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公证继承(双证齐全及不动产权证、纯土地))

实施机关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申请书(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继承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年审的)),产权证遗失的提交登报作废的报纸: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5、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遗嘱公证继承不需要提供此款所要求的材料;
6、继承公证书原件、放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原件;
7、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年审过的)、房屋所有权证);
8、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房屋分户图原件。

法定期限

从受理之日4.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承诺期限

从受理之日4.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13:30:00 下午 16:30:00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14:00:00 下午 16:00:00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4143-45号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方式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解读文章
c4d041672e5549c2a6e704c9dd0f7ccf
cb0ccdf8526248898f578d5e986ad1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