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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来源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0-21 15:58 阅读

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实施机关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权属转移材料、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13:30:00 下午 16:30:00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14:00:00 下午 16:00:00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4143-45号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方式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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