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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手商品房买卖(受理窗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21 21:59 阅读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手商品房买卖(受理窗口))

实施机关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申请书(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提交转让方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盖公章的复印件。
受让方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受让方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母证);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办理过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证明;
5、住房查房证明(非住宅不需要提供);
6、完税证明(契税票据,住房(住宅)转移需到六派旁房产档案室携带买卖双方家庭的户口原件到窗口查询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后,方能到税务部门缴税)、维修基金票据原件、增值税票据原件、契税审核表;
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房屋分户图原件。

法定期限

从受理之日4.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承诺期限

从受理之日4.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13:30:00 下午 16:30:00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14:00:00 下午 16:00:00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4143-45号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方式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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