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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20 21:20 阅读

事项名称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实施机关

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受理窗口或咨询台提供,单位申请登记需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权利人委托他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人是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盖公章的复印件;
3)请示招拍挂领导小组的请示原件、招拍挂领导领导小组意见表原件
4)喀什市人民政府供地政府批复和招拍挂会议纪要原件、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5)公告报纸原件、抽签记录原件、估价评估一览表原件、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置换、改变用途走招拍挂程序的宗地需提供)
7)竞买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原件)
8)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出让金票据原件,契税票据原件,是否占用耕地证明(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税票据原件)、土地交易服务费原件;
9)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30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30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13:30:00 下午 16:30:00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14:00:00 下午 16:00:00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图什市 幸福路街道 帕米尔西路社区 帕米尔路西3院 行政服务大厅41

43-45阿图什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方式

座机:0908-4212262 话务平台:0908-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克州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自然资源局5503室(综合科) 电话投诉:0908-42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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