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31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18:18 |
名 称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抽检信息通告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比巴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榅桲罐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榅桲罐头,商标:布格拉姆,规格型号:720克/罐,生产日期:2024-06-28,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疆比巴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了该批次榅桲罐头500罐,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二氧化硫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4元;
2.罚款1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公司分析发现,不合格原因是产品原材料榅桲的农残带入和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该公司结合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已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原料采购验收和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在产品加工中加强原材料清洗、贮存,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并提交整改报告。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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