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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执业许可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07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5-05-27 18:12
名        称 《护士执业注册》执业许可办事指南
成文日期 2025-05-27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执业 许可 办事
来        源 阿图什市卫健委

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内护士执业注册的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护士条例》第七条至第十一条。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四、受理机构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决定机构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通过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2.符合卫生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经审查不满足“申请条件”的相关要求,则不予行政许可。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理专业初级(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5.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检查表;

6.实习手册;

7.1寸正面彩照2张;

申请人可以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新疆政务服务网的网址是https://zwfw.xinjiang.gov.cn/

十、申请接收

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向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咨询并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依据《护士条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由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受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四、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一次或一次不跑

十五、是否可以网上申请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七、审批结果

同意的,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以批准书为准;不予同意的,发给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

十八、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阿图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

十九、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908-4212092(窗口)、0908-12345(热线电话)

二十、监督举报投诉渠道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08-4222205(办公室)

二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帕米尔西3院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31号窗口

夏令制周一至周五:10:00-13:30,16:30-20:00

冬令制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结果公开查询:0908-421209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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