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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索  引  号 ATS019-2021-0000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9-01 13:17
名        称 新疆全面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新疆 社区 医院
来        源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报讯(文/本报记者刘青)“到今年年底,力争全疆不低于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达到社区医院标准,评估合格后,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建成的社区医院可按程序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8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处长陈凯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疆将依托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新疆将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组织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提升服务能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同时,狠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立足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服务要求,在做好全科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妇幼保健等服务,鼓励开展康复、口腔、儿科、精神心理等服务,鼓励建设特色科室,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

对于建成的社区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机构作用,面向社区医院开展住院医师、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临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同时加强护理、药事、医技、康复等方面医务人员培训。

今年年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复核工作,对社区医院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的机构,加挂社区医院牌子为第二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建成的社区医院可按程序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此外,鼓励社区医院与城市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可牵头组建医联体,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通过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新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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