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格达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372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21:31 |
名 称 | 关于克州格达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 ||
文 号 | 阿自然资函〔2022〕126号 | 主 题 词 | 输变电工程站址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图什供电公司:
你单位出具《国网阿图什供电公司关于征询克州格达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意见的函》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初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克州格达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内。
二、项目名称:克州格达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建设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10千伏线路,分别为起点格达良110千伏变电站至110千伏阿峻线改接点,起点松他克110千伏变电站至110千伏阿峻线改接点;线路全线按单、双回混合架设设计。
四、项目建设期:2022-2023年。
五、工程总投资为:项目总投资701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6月19日。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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