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2023年度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09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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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3-21 11:51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11:49 |
文 号 | 阿自然资函〔2023〕63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3】42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初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2023年度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上阿图什镇亚维勒克村、依克萨克村、塔库提村。
二、项目名称: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2023年度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电力工程。
四、项目建设期:2023年。
五、工程总投资为:3889.4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资金,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等内容。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3月20日。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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