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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阿湖乡兰干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0964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阿湖乡兰干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预审意见
主  题  词 发展 壮大 集体经济 成文日期 2023-03-28 11:53
文        号 阿自然资函〔2023〕64号 发布日期 2023-03-29 11:52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3】34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初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阿图什市阿湖乡兰干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阿湖乡兰干村。

二、项目名称:阿图什市阿湖乡兰干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商铺7间,占地面积2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平方米,配套水电暖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建设期:2023年。

五、工程总投资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六、该项目涉及占用草地需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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