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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图什市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2-03865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图什市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文        号 阿政办发〔202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阿图什市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已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图什市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阿图什市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全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阿图什市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先进经验,聚焦短板弱项,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主体活力。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开办企业一窗进、一窗出”,将阿图什市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公积金开户、涉税事项办理、社保职工参保登记等6项工作环节进行全流程一网办,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内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公章、营业执照等物料发放,采取窗口领取或邮寄等方式一次性服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2.加强企业劳动力用工。依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为中小企业及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搭建企业与求职者的供需桥梁。依托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压缩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结时限,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在移动端联合办理,减轻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负担,推进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依规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补贴。支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万元,直接扶持创业人员50人,带动就业100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4.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放宽物流相关市场准入,开展物流领域“一照多址”改革,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企业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加快建立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切实降低物流环节费用,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5.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主动服务,提高报件质量,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切实降低退件率和补正率。对紧急的重大项目用地预审、新增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办。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落实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地,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和合理转换,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有效处置利用,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局、水利局、林草局、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

6.优化办电、用水、用气服务。将小微企业接电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实现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并将小微企业接电办理手续由3项缩减至2项,将大中型企业高压接电办理手续由5项缩减至4项。将居民、小、中型工商用户接气时限由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7、16个工作日内,将居民、工商用户用水报装时限由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14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国网克州供电公司、水利局

7.优化纳税缴费流程。进一步拓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税事项数量,基本实现办税缴费事项均可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自助办理。简化发票管理,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实现发票在线领购、发票邮寄等便利举措。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积极推行财税一体化辅助申报系统,不断提升纳税人申报纳税效率。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将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优化企业注销服务。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纳入简易注销改革,持续完善市场退出便捷机制,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日缩减至20日;对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协同开展审批工作,共享审批材料,精简审批事项,规范要件材料,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到2022年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0.优化招标采购服务。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不见面”开标上线,优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简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优服务”。鼓励引导更多优质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工程咨询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完成“证照分离”改革系统配置,使信息推送、接收更加准确及时。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认真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面落实《阿图什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组成员单位

1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梳理下放涉及户籍、社保、医保、民政、残疾人服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领域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让更多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一次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13.优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年报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严格按照专票电子化改革要求,对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为更多市场主体免费发放税务U盾。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优化政策落地机制。严格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积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持续加大清理政府、国企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深化承兑汇票结算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力度,不断优化政策落地机制,努力使“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税务局、审计局

15.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扎实做好自治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业知识库内容收集更新和开放共享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提高接通率、及时应答率和一次性问题解决率。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办理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运用督办单、专题协调、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压实诉求办理单位责任,督促其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6、加快制度的立改废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推动做好营商环境方面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依法保护市场各类主体。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向市场主体变相收费和摊派。及时妥善审理与民营企业相关的买卖、借款、建筑、加工承揽等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准确界定产权关系,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人民法院、公安局

18.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定期清理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限制,大力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9.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配套机制,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依法查处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惩,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切实做到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同时积极收集掌握企业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维护市场秩序相关活动,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行业部门

2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避免多头执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归集,结合自治区相关指标,扎实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全力推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跨领域、跨地区使用。建立健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披露和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司法、人社等部门政务失信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处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反馈至投诉受理部门。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3.优化政企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集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推动政企沟通联系规范化、制度化。重视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健全企业合理诉求解决机制,推动各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及驻企特派员主动为市场主体送政策、送服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市场主体安心发展、更好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工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三)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24.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清理负面清单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现负面清单外领域不得限制外商投资准入。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

25.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继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完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加大外贸外资企业培训力度,提升政策指导和业务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要以自治区、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为抓手,要协调推进、跟踪进度、督促落实,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措施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全力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大力推行“一企一专班”工作机制,分层级实行点对点服务,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政策不落实的基层和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立即整改、严肃问责,并及时反馈结果。同时将25条措施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内容。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应用率,切实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切实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阿图什市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