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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ATS001-2021-0000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05 17:32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        号 阿政提字〔2021〕10号 主  题  词 自治州 第43 答复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委员:

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43号《关于发展幼儿园教育事业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幼儿园教育事业问题的提案”,阿图什市高度重视,将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依法对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现场评估验收,对14所评估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已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分类办理登记后,同意开展教育办学活动,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托幼机构建设力度”的建议,阿图什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市卫健、教育、财政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摸底调研,阿图什市目前已有美合日托儿所等六所已备案的营利性0-3岁托幼服务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立足城乡发展的长远战略,按照已讨论拟定的《阿图什市贯彻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今年在市区至少建成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方便可及的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市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将得到有效解决,预计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下一步,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民办教育支持力度,凡是符合阿图什市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学校布局规划等准入条件相关规定的,将逐级报批审核进行实施,科学规划幼儿园的数量,引导在新建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班,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托班规模,招收2至3岁幼儿,全力加快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进度,切实不断解决广大幼儿家长的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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