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33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2 11:44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文 号 | 阿政建字〔2022〕3号 | 主 题 词 | 自治州 第45号 建议 |
来 源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居马巴义·艾山卡力地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45号“关于为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小学生配备校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辖区7个村共有3所小学、6所幼儿园,部分学生从家到学校的距离约10到15公里,针对为边远乡村配备校车问题,阿图什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目前还存在以下困难:一是校车的购买、运营及维修需要大量资金,因阿图什市财政紧缺,暂无资金来源。二是运营条件相对不足,对驾驶校车的司机要求十分严格,除持有A照驾驶证以外,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很难招聘到合适的驾驶员。三是吐古买提乡村路狭窄,行车途中影响学生安全问题因素较多。
为保障学生放学回家路上的绝对安全,阿图什市采取1至3年级低段学生由班主任告知学生监护人进行接送,四至六年级高段学生可自行回家,在学校放学期间各学校都有设置“护学岗”,并且安排教师轮流护送学生放学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生放学回家途中的安全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图什市将全力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尽量做到上下学接送学生。同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在护送学生放学期间做到尽职尽责,规范学生放学队伍秩序,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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