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办理流程
来源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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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招商服务中心(园区招商发展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备注:新疆公司域名由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克州、阿图什市由地州及市级核准;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入驻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类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规范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财务制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企业刻章提交规范材料
1、公安局给刻章店出具企业刻章证明;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
4、如法人亲自办理刻章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如需要代办,必须由法人给代办人出具代办委托书;
5、刻章时,需要缴纳200—500元押金(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发票专用章)。
银行开户提交材料规范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公章;
4、企业开户成功后,需要提供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财务人员专用章(印鉴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
2、企业基本情况及实施项目的优势;
3、项目成熟程度;
4、项目建设条件与市场分析;
5、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6、项目的规模、内容、目标以及项目负责人;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
8、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完成时限;
10、项目经济效益(实现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利润)、社会效益(包括生态、环保、吸纳就业人数)。
办理环评登记表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报告;
2、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带联系方式;
4、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6、发改委函或立项文件一份(复印件或原件);
7、建设项目选址图复印件4份;
8、建设项目蓝线图复印件4份;
9、建设项目红线图复印件4份;
10、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概况一份(内容包括:项目面积、投资额、方位200以外环境标志性建筑)。
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注意事项
一、需提供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在封皮页“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内容参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样表)进行填写;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3、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设计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应加盖设计单位盖章);
4、消防设计文件及电子送审光盘(其中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消防设计文件应逐页加盖设计资质章及消防设计质量自审专用章、施工图审图章);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建筑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复印件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位于农村的建设工程应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书(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8、应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现场勘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所在地消防大队应加盖印章确认);
9、《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与《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承诺书应加盖单位印章,其中设计单位印章并非设计资质章);
10、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计委批文;
12、法人委托授权书。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提供资料应用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核准名称“不得多、错、少字”;
2、图纸装订(项目图纸多于10张要装订成一本书);
3、申报资料时,申报单位请注意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的一致性。
三、消防审核业务办理时限说明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四、联系或咨询电话
联系人:古丽米热
米热班联系电话:0908-4212129
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行政服务大厅
入驻标准化厂房办事流程
(小微园区、昆山产业园、孵化基地)
1、企业提出入驻标准化厂房申请;
2、市招商服务中心(园区招商发展局)审核;
3、由市招商服务中心(园区招商发展局)上报园区管委会批准;
4、园区管委会批准后,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复;
5、企业向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入驻XX号标准化厂房,并携带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入园证明,经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批准,到园区恒瑞公司签订入驻标准化厂房合同;
6、到恒瑞公司缴纳厂房押金10万元(昆山园区)、0.3万元(小微园区),缴纳房租、物业费,然后方可入驻厂房、公租房。
企业自建厂房办事流程
(重工园区、轻工园区、皮革园区)
1、向招商服务中心(园区招商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项目计划书;
2、招商服务中心(园区招商发展局)将企业相关资料上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3、园区管委会批准后,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复;
4、园区规划局进行土地规划、勘界、钉桩、放线;
5、做地勘,出地勘报告(请有资质的公司办理);
6、蓝线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划局);
7、总体规划图纸审核(园区规划局);
8、施工设计图(有资质的公司);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10、施工图纸审核(州审图中心);
11、消防图纸审核(行政大厅);
12、红线图(园区规划局);
13、缴纳红线费(市规划局);
14、按施工合同总造价的2.86%缴纳统筹、3%城市配套(市住建局);
15、3%缴纳工伤保险(施工单位缴纳);
16、国土招拍挂手续,进行土地拍卖;
17、办理开工许可证(市住建局建管科)。
城市、城镇、乡镇批次(圈内)用地项目提交材料规范
1、县(市)人民政府用地请示;
2、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
4、土地权属及地类汇总表;土地用途说明;
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西安80坐标系);
6、拟占土地的1:1万标准分福土地利用现状图(西安80坐标系;应在图上标注中心点经纬度坐标、界址点或拐点坐标、面积、图幅号等相关信息);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标准格式的80西安坐标系电子坐标(excel文档);
9、无违法用地证明。涉及违法用地的,应附立案查处的相关材料;(需执法大队出具是否违法证明);
10、涉及占用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和耕地占补平衡信息确认单(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打印),(需先缴纳耕地开垦费后办理耕地使用证明);
11、涉及占用草地的附草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需办理草地使用证明);
12、涉及占用林地的附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需先做林业厅林地使用证明,后收项目资料);
1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14、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
15、开工、建中、竣工电子版相片。
单独选址类项目需提交材料规范
1、县(市)人民政府用地请示;
2、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非本级立项项目,需先申报预审报件);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
5、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
6、土地权属及地类汇总表、土地用途说明;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需先做地质灾害查询报件,后收项目资料,注:重工园区、轻工园区不需要);
8、压覆矿产查询回复函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表(需先做压覆查询报件,后收项目资料,注:重工园区、轻工园区不需要);
9、建设用地勘测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西安80坐标系);
10、拟占土地的1:1万标准分福土地利用现状图(西安80坐标系;应在图上标注中心点经纬度坐标、界址点或拐点坐标、面积、图幅号等相关信息);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图;
1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显示功能分区);
13、标准格式的80西安坐标系电子坐标(excel文档);
14、无违法用地证明涉及违法用地的,应附立案查处的相关材料;(需执法大队出具是否违法证明);
15、涉及占用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和耕地占补平衡信息确认单(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打印),(需先缴纳耕地开垦费后办理耕地使用证明);
16、涉及占用草地的附草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需办理草地使用证明);
17、涉及占用林地的附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需先做林业厅林地使用证明,后收项目资料);
18、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19、可行性研究报告;
20、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
21、开工、建中、竣工电子版相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受理提交材料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两证一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批准的立项文件;
4、中标通知及施工、监理合同;
5、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7、缴纳统筹、城市配套费发票;
8、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票;
9、消防审查合格书;
10、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A4);
11、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2、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证明材料;
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1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开工前
提交材料规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核对、存原件);
2、各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方责任主体指的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存原件);
3、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书(原件核对);
4、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书(原件核对);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书(原件核对);
6、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书(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原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复印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核查原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登记办理
提交材料规范
1、发改委基建计划(批复,一式一份);
2、建设选址意见书(一式一份);
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一式一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式一份);
5、红线图(一式一份);
6、中标通知书(原件一式一份);
7、设计单位资质(一式一份);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式一份);
9、消防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原件一式一份);
10、施工企业按规定提取并按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方案;
11、证书(一式一份);
12、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一式一份);
13、施工单位资质、机构代码证、监理人员证书(一式一份);
14、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监理人员证书(一式一份);
15、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原件发票);
1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方案(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