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图什市拟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92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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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4-28 16:17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17:09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有关单位推荐、人员资格审查等程序,初步确定火兴鹏等13名同志为阿图什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稽核和档案管理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阿图什市迎宾路83号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908-4226602
邮箱:2468688481@qq.com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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