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阿图什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ATS026-2019-00001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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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规范 阿图什市 四次 经济普查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00:00 |
文 号 | 阿经普字〔2019〕1号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21:07 |
发文单位 | 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查进度缓慢。各别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督促检查经济普查工作少,普查员身兼数职,且频繁更换,影响普查质量和进度。二是财务管理模式与普查要求存在差异。按照经济普查条例及普查方案要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均作为“其他法人”要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由于我市实行村财乡管村用管理模式,乡(镇)、街道中的社区(村)未实行独立财务核算。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带来困难,也是造成进度缓慢的原因之一。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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