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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066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图什市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成文日期 2024-02-23 10:00 发布日期 2024-02-23 11:46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理顺人兽共患病防控体制机制,扎实做好阿图什市布鲁氏菌病、棘球蚴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建立本机制。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范、积极应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措施联动。

二、主要内容

(一)组建联合专家组。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与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组建阿图什市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全市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控、信息通报、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并提出相关防控建议。

(二)建立例会制度。联合专家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例会由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和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轮流承办,例会召集人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兼任。例会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人兽共患病人间、畜间疫情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时期双方工作重点,确定双方合作的形式和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前,联合专家组提出计划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后联合印发会议纪要。

(三)制定联合防控计划。在充分调查研究和会商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形势、防控重点难点,联合专家组牵头制定全市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规划、年度防控计划、指导意见等,经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和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后在全市实施。

三、工作要求

人兽共患病人间、畜间疫情的监测、通报及处置工作,由阿图什市畜牧兽医站与阿图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疫情监测

1.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制定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在设立监测点时,尽量保持同步,及时通报和协商解决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情况与问题。

2.根据工作需要,相互通报监测数据。

3.分析检测结果,科学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和发展趋势,梳理分析疫情特点,总结掌握疫情规律。

(二)疫情报告

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疫情报告的基础上,阿图什市畜牧兽医站与阿图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分别向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与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常规疫情分析研判报告,随时报告暴发疫情信息。

(四)疫情防控

1.联合专家组根据国家人兽共患病预防控制方案和防治技术规范,分别组织制定阿图什市人兽共患病预防控制方案,组织落实人兽共患病预防控制措施。

2.阿图什市畜牧兽医站与阿图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自法定职责,指导各乡(镇)落实畜间监测、病人管理、宣传教育等防控措施,评价防控效果。

3.发生人兽共患病疫情时,实施互通互查。人间发现病例时,及时通报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要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畜间发病时,及时通报同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人间疫情监控工作。双方根据疫情情况,共同组织现场处置专家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及时控制疫情,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防控对策和建议。

4.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人才、设备和技术优势,联合开展人兽共患病防治技术研究,提出适合阿图什市实际的防控模式和方法措施。

四、其他事宜

阿图什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防控调研指导,推进防控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成效。调研指导方案由阿图什市人兽共患病联防工作专家组制定,以阿图什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调研指导成果在阿图什市畜牧兽医局、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通报,必要时经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全市范围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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