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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2-0083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2-20 17:19
名        称 关于对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幼儿园 督导 评估
来        源 阿图什市教育局

市直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精神,阿图什市教育督导室2022年计划对全市17所幼儿园(其中:市直3所、上阿图什镇7所、阿湖乡1所、格达良乡3所、哈拉峻乡2所、吐古买提乡1所)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范围(见附件1)

二、督导评估指标内容(见附件2)

三、督导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2022年6月上旬-6月25日。各幼儿园按要求填报数据,完成自评报告;登录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自评资料。

第二阶段(督评阶段)2022年6月26日-9月10日。一是实地督评。督导评估组到各幼儿园实地核实系统内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二是网上督评。督导评估组对系统内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指导。三是汇总评估结果,发放督导意见书。

第三阶段(复评阶段)2022年9月11日-10月20日。督导评估组通过网上督评和实地督导等方式再次开展复评工作,以书面形式向被督导幼儿园正式反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22年10月底。撰写督评报告,向州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反馈督导结果。

四、督导方式

一听,听园领导对全园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园舍条件的改善情况、师资配备情况、幼儿园内部管理、保教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二看,看幼儿园的软件资料、幼儿生活及行为常规、环境创新及周边环境整治。

三查,查教师配备情况(学历、专业、任教年限)、落实教师待遇、各类人员的健康状况、保教费的收支情况、办园投入情况、师资培训情况。

四问,通过园领导、教职工、家长访谈,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幼儿发展情况。

五、上报资料

(一)幼儿园办园行为自查报告(附件3)

(二)阿图什市幼儿园办园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阿图什市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一票否决项)(附件5)

以上材料请提前打印,督导评估时上交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材料在6月2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督导室。(村级幼儿园由中心学校统一报送)

联系人:田伟 联系电话18293973190

六、督导要求

(一)各幼儿园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评估指标做好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中心学校要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做好自评等各项工作。

(二)本次督导评估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估资格。

(三)已通过督导评估的幼儿园要持续做好建档、整改工作。自治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已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的幼儿园进行抽验,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要进行复验。

                           阿图什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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