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松他克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688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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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05 17:34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11:21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松他克镇 | 发布机构 | 松他克镇 |
根据人事变动,现就具体分工调整如下:
1.托合提·买合苏提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2.朱志栋同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阿孜汗村无花果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工作。
3.摆小强同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乡村振兴、审计、深化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交通、统计、农村经济发展、政务公开、协调发改、煤改电、驻地金融、邮政、电力机构、协调援疆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财政所),联系党政办。
4.张莉同志 副镇长,负责就业方面工作;联系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办。
5.依孜马吉·卡日同志 副镇长,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残疾人事务、幸福大院、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6.马海林同志 副镇长,负责项目工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联系综合执法办。
7.麦尔哈巴·赛莱同志副镇长,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科教文卫),联系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中心小学和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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