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他克镇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4316 |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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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优化 乡村 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18:34 |
文 号 | 松政发〔2022〕3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18:28 |
发文单位 | 松他克镇 | 发布机构 | 松他克镇 |
各村、各办(中心):
《松他克镇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松他克镇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结合松他克镇实际,现就松他克镇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松他克镇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有计划、按步骤、依程序组织实施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尊重民意。要结合发展规划,从优化行政村整体布局,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出发,通盘考虑本次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要公开透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思想引导贯穿于区划调整工作全过程,做到集思广益、决策民主。
(三)坚持积极稳妥、平稳推进。本次区划调整工作以村委会和小队为单位按整建制进行调整。要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防控方案,妥善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着眼长远、有利发展。应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基础设施、产业特色等因素,促进乡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和联动发展,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公共服务优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松他克镇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托合提·买合苏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明(镇党委委员)
张莉(镇副镇长)
成 员:朱志栋(阿孜汗村党支部书记)
欧阳来保(温吐萨克村党支部书记)
张雪辉(肖鲁克村党支部书记)
袁旭(瓦克瓦克村党支部书记)
陈勇威(托库勒村党支部书记)
魏子亮(克青孜村党支部书记)
王忠生(园艺场村党支部书记)
范启航(镇党建办副主任)
魏鸿(镇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慧茹(镇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工作站>主任)
荆刚(镇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申明月(镇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统计站>中心副主任)
古力米日·吐尔逊(镇司法所所长)
伍宇(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
刘文祥(镇党政办干部)
吐达洪·艾买提(镇党政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范启航、魏鸿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区划调整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优化乡村治理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研究指导全镇区划调整工作。各相关村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区划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村民会议、财经等相关纪律,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各类专项资金,不准转移、隐瞒、变卖、侵占集体财产,要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对违反相关纪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后续管理。要抓住调整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乡村政权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提高干部素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以创新管理体制为重点,以阵地建设为抓手,以为民服务为核心,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全面提升松他克镇城乡建设水平,努力把各村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提供服务和提升乡村社会管理水平的综合平台。既要考虑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切实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松他克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