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松他克镇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3169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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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5-06 18:22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18:19 |
文 号 | 松党发〔2022〕14号 | 有 效 性 | 无效 |
发文单位 | 松他克镇 | 发布机构 | 松他克镇 |
各党支部: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具体分工调整如下:
1.刘海奇同志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托合提·买合苏提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兼任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3.阿伍提江·伊拉木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农业、农机、林草、水利、供销、安居富民等方面工作。
4.张正阳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书记。
5.黄姣姣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宣传委员,负责党建、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文化等方面工作。
6.李振峰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副书记,协助政法书记抓好工作。
7.伊力夏提·艾比布拉同志 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副书记,协助政法书记抓好工作。
8.肉孜买买提·哈斯木同志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
9.李 明同志 镇党委委员,兼任党建办主任、镇党委党校校长。
10.常建东同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审计工作。
11.刘 星同志 镇党委委员,兼任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12.尼加提·库尔班同志 镇党委委员,协助张正阳同志抓好工作。
13.李 宁同志 镇党委委员,协助张正阳同志抓好工作。
注: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中,表述为“兼任”“负责”或“分管”为A岗,“联系”为B岗。
中共阿图什市松他克镇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