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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阿图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2903 主题分类 林业
名        称 关于调整上阿图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13 16:21 发布日期 2023-08-17 19:33
文        号 上阿党发〔2023〕2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上阿图什镇 发布机构 上阿图什镇

五办六中心、各村、派出所、学区、卫生院: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上阿图什镇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上阿图什镇林长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委员会

                                                                                2023年8月13日


关于调整上阿图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上阿图什镇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上阿图什镇林长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全杰(党委书记)

居来提·塔什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永明(党委副书记)

托合提阿吉·阿卜拉(副镇长)

成员:麦麦提明·加马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代大乐(党委副书记)

郭星(党委副书记)

张小鹏(党委委员)

秦定军(党委委员)

袁海德(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红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佳龙(党委委员)

张铁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艾买提江·托合提(副镇长)

米克热努尔·买买提热依木(副镇长)

杨思仙(副镇长、塔库提村支部书记)

陈晓华(副镇长)

谭阳光(副镇长人选)

牟丁烈(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耀(党建办公室主任)

董黎明(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恒(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玛日古丽·艾力(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司马依·依布拉音(农业<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杨林(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高凯(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汪超(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程鹏(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依力哈尔·克热木(镇法庭庭长)

邵文科(镇司法所负责人)

阿吉木·米吉提(镇卫生院院长)

李婕境(镇学区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镇农业(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托合提阿吉·阿卜拉兼任,副主任由农业(畜牧)发展中心干部巴吐尔·亚森同志任。

二、工作职责

1.法庭负责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活动。

2.法庭负责全镇林草公益性诉讼及林草刑事案件受理审查、立案监督、提起公诉等工作。

3.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考核,并指导对林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4.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宣传报道。

5.农业(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深化林草行政改革,建立与林长制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6.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7.学区负责在校园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植绿护绿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8.司法所负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9.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草的政策,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10.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提高城镇绿化率,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指导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11.村镇规划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沙化土地治理4个约束性指标配套相关工作方案。

12.村镇规划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乡村振兴规划区绿化工作。

13.经济发展办公室办负责结合乡村道路建设有计划地对林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全镇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和林木管护;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14.水管站负责保障林业和草原生态用水。

15.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管站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造林绿化。

16.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禁牧草蓄平衡制度,落实草蓄平衡核查。

17.文体广播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进全镇森林草原旅游宣传发展工作。

18.卫生院负责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9.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20.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管理站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的食品药品监管,依法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21.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林草生态建设;组织指导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以及林草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22.党政办公室负责经常联系市气象局提供森林草原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林区天气作业,协同建设森林火险气象监测站。

23.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林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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