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民政局
来源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
2015年阿图什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阿图什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全市接收安置工作和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训、就业工作;承担阿图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社会救助规划相关政策,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接受社会捐赠,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市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五)拟定全市救灾减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承担阿图什市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六)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七)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的申报工作,承担与毗邻县、市边界线勘界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阿图什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指导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乡(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编制设置、人员及增减变动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阿图什市民政局内设4个职能科(办公室,地名办,社会事务管理科,双拥优抚安置科室),下属有2所单位、(敬老院,福利院)。
2、阿图什市民政局为独立核算行政机构,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1人)。2015年末在职人数27人,遗属人员40人,离退休4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看,阿图什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阿图什市民政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阿图什市阿图什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阿图什市民政局本级 |
|
2 3 4 5 6 7 |
阿图什市民政局行政运行款款 |
|
3 |
阿图什市民政局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款 |
二、阿图什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三、阿图什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决算数81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3.11万元,降低2.76%,降低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954.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19.07万元,增长29.8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
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84.7万元,部门收入为81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27.6万元,增长111.15%,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支出为384.7万元,部门支出为95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9.5万元,增长148.03%,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合计为8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3.11万元,降低2.76%,降低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84.7万元,部门收入为81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27.6万元,增长111.15%.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支出决算9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45.4万元,占99.07%,项目支出为8.9万元,占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按功能分类:2080201行政运行 268.65万元,2080204 拥军优属9.61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50.93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12.05万元,2080805 义务兵优待45.60万元,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51.10万元,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43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87万元。 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8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8.9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支出为384.7万元,部门支出为95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9.5万元,增长148.03%,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合计2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1.9万元,降低85.03%,主要原因为上年度的项目结余资金今年支出完毕。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4.98万元,与上年比减少133.03万元,降低84.19%。项目支出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7万元,增加100%,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4万元,与上年减少0.5万元,降低9.25%,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严禁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
培训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培训。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为384.7万元,部门收入为81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27.6万元,增长111.15%.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支出为384.7万元,部门支出为95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9.5万元,增长148.03%,与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因为调资,所以追加人员工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8万元,降低33.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用经费,节约开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20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690.8万元,固定资产为318.7万元,其中:房屋1966.41平方米,价值142.4万元,共有车辆为3辆,价值66.06万元。其中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为110.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10以上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项目资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2014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201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当年拨付的铁路项目前期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退牧还草工程前期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2(款)01(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208(类)02(款)04(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拥军优属。208(类)02(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类)08(款)01(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 死亡抚恤。208(类)08(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 义务兵优待金。208(类)09(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类)25(款)02(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济—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99(类)60(款)02(项):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