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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4-17 16:58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7号)等规定和阿图什市教育局《关于提请审议提高阿图什市城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关事宜的请示》(阿教请字〔2023〕89号)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阿图什市发改委、阿图什市教育局、阿图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召开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时,在阿图什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基本情况

阿图什市现有城市公办幼儿园15所,其中:州级幼儿园2所、市级幼儿园13所,均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目前,核定编制教职工244人,现有在编教职工474人,教学班145个(小班52个、中班42个、大班51个),在园幼儿4649人。

(二)定价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精神依法依规定价。

(三)调价的目标和原则

调价目标:适当调整全市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基本达到“家庭能承担,幼儿园能运转”的目标,在保障幼儿园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确保幼儿享受有质量的教育服务。

原则:遵循“幼儿园能够运行,老百姓能够承受,财政能够承担,幼儿入园有保证,学前教育有质量”的原则,根据生均保教成本,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保教成本家庭合理分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市公办幼儿园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办学水平等因素确定。

(四)调价的理由

1.城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6年,符合价格政策调价时间限制;

2.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比周边城市相对偏低,不能满足幼儿园日常运转的需求;

3.幼儿园支出远远大于收入,幼儿园保基本运转存在困难;

4.随着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幼儿家长对幼儿园教学期望越来越高,幼儿园需要不断投入资金,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幼儿玩具等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而购买这些的费用大多由幼儿园自行承担。

(五)现行收费标准、拟调整收费标准及幅度

1.现行收费标准

根据《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归并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克发改字〔2007〕243号)规定,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现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每生每年560元。

2.拟调整收费标准及幅度

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70元/生/月拟调整至220元/生/月,每生每年1760元,收费标准全年按8个月计算,相比原来价格上涨150元/生/月,年增加支出1200元。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承受能力、办园水平因素,参考其他周边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阿图什市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收取,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在70元/生/月的基础上同向顺调80元/生/月,调整到150元/生/月,年增加支出640元;第二阶段自2027年9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收费标准150元/生/月的基础上同向顺调70元/生/月,调整到220元/生/月,年增加支出560元。阿图什市所有城市公办幼儿园未评价等级,按照以上标准收费,本次调整收费后城市公办幼儿园有新增、减少、更名等情况发生的,由阿图什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备案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四、保教费成本监审情况

依据阿图什市教育局对15所(州、市级)城市公办幼儿园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幼儿保教收费测算表等成本数据,阿图什市发改委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对15所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进行监审确认15所城市公办幼儿园生均核定成本2111.1元/生/年,263.88元/生/月。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58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30名):刘英(干部)、麦尔哈巴·达毛拉(干部)、赵惠娟(居民)、胡西塔尔·穆萨(干部)、艾山·艾沙(干部)、萨日古丽·吐尔地(居民)、艾柯代·艾力(干部)、韦跃(居民)、马瑞祥(干部)、依力提孜·托和托库力(居民)、其曼古丽·艾尔肯(干部)、吐娜尼古丽·努尔(居民)、艾合买提江·克尤木(干部)、牛文彩(干部)、刘武平(居民)、麦尔孜亚·吾拉木(干部)、加尼西别克·库尔班(干部)、刘静(干部)、木热尼沙·吐尔逊(干部)、吉母古·肉孜(居民)、刘信斌(干部)、阿依努尔·衣沙木丁(干部)、娜地亚·库尔班(居民)、卡尼夏依·巴依吐库(干部)、沙依哈丽·斯马依力(居民)、陈伟杰(干部)、古丽娜尔·纳斯尔(干部)、艾正权(居民)、排孜丽亚·买提阿吉(干部)、李进(干部);

(二)经营者参加人(5名):蒋龙清(州二幼)、易萍(市第十五幼)、赵红艳(市第十一幼)、王慧(市第八幼)、韩雪(市第四幼);

(三)幼教行业参加人(12名):郭庆、多力坤·玉苏甫(州、市发改委)、胡瑾、买买提力·塔依尔<政协委员>(州、市教育局)、余波、丁玉梅(州、市财政局);玉山江·艾则孜、张然然、赵明明、库那吉·莫明、阿不拉江·阿不力孜、杜小娟(州、市教育局干部);

(四)相关单位参加人(11名):刘昊(市委)、巩鹤(人大<人大代表>)、李秉秉(市政府)、王仁香(市政协<政协委员>)、吴江平(市纪委监委)、张永利(市司法局)、红豆孜·肉孜(信访局<政协委员>)、依明江·依马木(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协委员>)、肖开提江·阿巴拜克尔(幸福街道)、木沙江·依马木(光明街道)、哈德尔·艾拜(新城街道<人大代表>);

(五)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花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天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闻媒体记者临时选派,由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六、听证人名单(4名)

杨祥涌(阿图什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韦涛(阿图什市教育局计财科副主任)、张海亮(阿图什市教育局核算中心干部)、赛地古丽·太外库力(阿图什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室干部)。

七、其他事项

听证会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于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阿图什市发改委,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联系阿图什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室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赛地古丽·太外库力 0908-426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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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图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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